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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 104 年 10 月 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27935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 8 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 42 日;...。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以 21 日為限,不限一次請畢。...。」,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 1 學年者,自第 2 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 7 日;…。」,第 11 條規定:「(第 1 項)教師符合第 8 條休假規定者,每學年至少應休畢規定之日數;未達應...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10 月 6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27935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 8 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 42 日;...。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以 21 日為限,不限一次請畢。...。」,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 1 學年者,自第 2 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 7 日;…。」,第 11 條規定:「(第 1 項)教...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10 月 2 日臺教人(一)字第 1040133326 號函辦理。
二、按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另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3 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復查銓敘部 99 年 12 月 29 日部法二字第 09...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9 月 30 日公訓字第 1042160715 號函辦理。
二、茲以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係全國各機關(構)學校均應善盡之職責,且明( 105 )年 1 月適逢總統及立法委員合併選舉,爰請各機關(構)學校自即日起至 105 年 1 月 16 日止,運用所屬公共資源辦理多元宣傳(如 LED 電子看板【跑馬燈】、機關網站首頁、機關刊物、公布欄、電子郵件、簡訊等)播放及刊登宣導稿,並用各類集會加強下列宣導:
(一)多元管道宣導文稿內容:
1、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登載文字 4 種: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9 月 30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29865 號函轉銓敘部 104 年 9 月 18 日部法二字第 1044015378 號函辦理。
二、查勞動部於 104 年 9 月 8 日以勞動條 4 字第 1040131594 號令補充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 14 條規定略以,受僱者全年度所請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之日數,已屆受僱者所適用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者,如年度內再有請生理假之需求,仍可依性平法第 14 條規定請生理假,但雇主得不給付薪資。茲以公務人員為性平法適用對象,是女性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病假(含生理假)、事假合計已滿 33 日(按...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本市教育局為瞭解各校同仁對專任人事人員在專業素養、業務效能、服務態度等面向滿意度,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0 月 11 日 23 時止實施學校專任人事人員服務滿意度調查,以作為未來規劃教育訓練及服務績效之參據。
二、本項調查採線上「問卷填報系統」(非線上填報系統)填答方式進行,抽訪對象為人事人員以外之各校校長及教職員等不同職務人員。其中校長為必填人員,其他教職員則採隨機抽訪方式進行調查。
三、經隨機抽訪之對象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請受訪者至資訊中心電子郵件 https://mail.tn.edu.tw/ 收信後,依信件內容連結至「問卷填報系統」填報網址 ht...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暨本府 104 年 9 月 23 日第 225 次市政會議市長提示事項辦理。
二、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 105 )年 1 月 16 日舉行,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於本( 104 )年 9 月 16 日發布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預定於 11 月 13 日發布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資訊選舉公告,並於本年 11 月 23 日至 27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學校應貫徹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加強宣導下列相關事項,並提醒全體同仁,依法行政,共同創造一個公平的選舉環境,讓行政超然獨立,端正選風:
(一)秉稟持行政中立絕...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