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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 110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宣導圖卡及流程圖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請貴校(園)配合推廣月(自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運用旨揭圖卡推廣及宣導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或運用自製宣導品(例如:宣導摺頁、海報、「懶人包」、關心小卡、書籤、便利貼)或其他方式,提供教師簡單易懂之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資訊。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專任及代理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