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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 104 年 12 月 24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566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目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劃有兩項優惠貸款,配合旨揭調整後利率如下:
(一)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目前由中國信託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1.235%)固定加碼 0.46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 1.70%。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目前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1.235%)固定加碼 0.50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 1.74%。
1.本次選務聘函已全數發放於參加同仁。
2.選務講習務必參加,若没參加該講習會則無法擔任本次選務工作人員。
3.選務工作事項分為「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 3 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一)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二)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於 10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4節代課鐘點費,請學校確實掌控覈實...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2 月 1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33951 號函及本府教育局 104 年 12 月 14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041214267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2 年 3 月 20 日局給字第 0920006986 號函釋以惟有關公教員工身心障礙子女已領取「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在家教育學生教育補助費」(即旨揭所述教育代金),因高於子女教育補助標準之獎助,不合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惟有關教育代金性質自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由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如該筆獎(補)助學金係與教育及助學相關,則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如非屬與教育及助學相關之獎(補)助學金,仍得依規定請領子女...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