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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會出庭,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依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相關規定認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9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421651 號令副本辦理,檢附銓敘部原令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 93 年 2 月 27 日部法二字第 0932335581 號書函及歷次函釋與該部 105 年 9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421651 號令未合部分,均停止適用。
說明:
一、本作業系統預定於本( 105 )年 8 月 30 日開始提供所有公保被保險人網路作業服務功能,服務項目有個人保險資料查詢、現金給付請領案件查詢及各項給付試算等,透過本作業系統可自行下載年資紀錄表、查詢個人公保年資明細、基本及異動資料查詢、查詢育嬰留職停薪遞延保費等,並可試算各項公保現金給付金額、查詢近 6 個月現金給付案件辦理進度,以及近 2 年現金給付案件已領紀錄。
二、本作業系統服務時間為每日 7:00–24:00 ,請至臺灣銀行全球資訊網 http://www.bot.com.tw ,點選左側「公保服務」項下之「公保 e 系統被保險人登入」,或直接連結網址 https://gnweb.bot.com.tw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