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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各級學校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行動計畫辦理。
二、本局以每月餐前 5 分鐘指定影片內容為主設計測驗題目,分為「低中年級測驗」、「高年級與國中測驗」2 個版本,提供導師於課堂活動運用,藉以了解學生對於餐前 5 分鐘知識層面學習成效。
三、每月測驗將公布於臺南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營養教育/餐前 5 分鐘(新)/每月測驗(https://lunch.tn.edu.tw/custom_issue/topic/%E6%AF%8F%E6%9C%88%E6%B8%AC%E9%A9%97 )。
四、 6 月餐前 5 分鐘主題「甘蔗與糖」測驗資訊(https://lunch.tn.edu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 114 年 6 月 10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40125769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民眾心理健康識能,並強化青少年正確使用網路資源以增進心理健康知能,衛生福利部建置「心快活平台」,並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心理健康知識 PK 競賽,期促進正向心理健康資訊之傳遞與學習。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7 日止。
四、競賽日期: 114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19 日。
五、競賽方式:採海選、預賽及決賽三階段進行。
六、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eu3ZEgWCtJvRitTNA
七、相關資訊將公布於「心快活平台」之「心消息」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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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6 月 9 日桃教中字第 114005237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深化全民對多元文化的理解與交流,透過親子共共讀多元文化繪本,鼓勵家庭共同學習以培養學生閱讀興趣,進而促進國際族群融合、多元文化理解與尊重。
三、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止。
(二)收件期間: 114 年 9 月 22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4 日止。
(三)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在學學生(含自學生、非營利幼兒園)
(四)甄選組別: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計 5 組。...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全球超過三十多國家兒少,數以萬計作品,已透過繪畫,傳遞屬於他們的家園意象。現在,臺灣之美,也有機會躍上國際舞台,與世界較勁。
二、經過多年努力,地處中歐藝術重鎮之國際綠十字白俄羅斯,終與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國際綠十字臺灣簽訂合作備忘錄,正式邀請臺灣兒少以「家園環境」為主題,揮灑創意。
三、現在,提起畫筆,學生創作與臺灣意象就將前往中歐,加入國際環境藝術交流與競賽的舞台。每位報名者更會獲得參賽證明、爭取得獎殊榮,是暑假期間,最值得參與、深化自主學習的有趣活動。
四、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成立於 1984 年,為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UNFCCC )與生物多樣性公約( C...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42802496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輔導種子教師瞭解校園霸凌的「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與「處遇性輔導」三級輔導作為並協助校園霸凌事件之處置,以及進一步瞭解如何以「霸凌者輔導策略」及「受凌者輔導策略」,對涉入校園霸凌的不同主要角色進行輔導,遂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案計畫課程資訊如下:
(一)初階研習(計畫如附件 1):
1、時間: 114 年(以下同) 7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2、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國際研究大樓華立廳(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國際研究大樓)。
3、報名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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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為南臺灣藝術發展基地,為培養大眾對於表演藝術美學的感受力與接觸美感場域之目的,建置【衛武營藝術學習網】教育網站,聚焦於「藝術、文化與科技跨域創作」,以數位科技作為藝術推廣工具,製作多元影音資源,發展可親近、具教育性與啟發性的文化科技學習環境,促進文化資源平均,擴大藝文教育效益。
二、「【武營看表演】馬戲大驚奇」係本場館與 PaGamO 遊戲化學習平台合作推出之藝術教育活動,任務期間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18 日,歡迎全國各級學校師生踴躍參與。相關資訊可至「衛武營藝術學習網」查詢(路徑:衛武營藝術學習網首頁→玩樂學習→玩劇場)(網址: https://n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52270 號函辦理。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同條第 2 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5 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 5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
三、衛生福利部為強化非本國籍入境旅客之宣導,已製作完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之英日韓三國語言版本宣導單,請向教職員工生宣傳周知,並請協助刊掛電視牆、佈告欄。
四、若有關... 觀看完整文章
